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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法人独资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是国企的独资企业?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来源:上海风险律师
[导读]:   居懿律师,上海风险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

  居懿,上海风险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中的法人独资是什么意思呢?

现在越来越多的朋友和刚毕业的大学生选择创业,创业初期我们会办理许多手续。有的时候忙的晕头转向,会出现很多错误,对很多具体的知识都没有接触过,也不了解。为了减少错误发生,我们一起跟着先简单了解一下公司法中的法人独资是什么意思

法人独资就是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法人独资是指由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唯一出资股东设立的公司。

2010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从整体上讲,法人分为两类:一类是营业性的法人,即企 业法人,属于经济组织;一类是非营业性的法人,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以及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以及它们之间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和其他各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公司。非营业性的法人,不是经济组织,主要担负社会管理等公共职责。机关法人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的组织也属于国家机关行列。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包括民主党派组织、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科研单位、学 校、医院等。

1、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来分类,企业法人包括: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以及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以及它们之间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和其他各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公司。

2、按照企业制度的形态分类有: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前两者为非法人组织,公司制企业中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

通过以上了解,我们对法人独资是什么意思有了简单的了解。想要创业的朋友注册时一定要看好法人的具体区别,防止以后因为“法人”发生纠纷。参加工作的小伙伴也可以通过上面的文字对“公司法人”进行简单的了解啦。

什么是国企的独资企业?

国有企业一直在我国经济市场上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此种类型的企业也是人们接触做多、最为信任的企业,故而不少人会将国有企业与国有独资企业混淆,不能清晰的分辨什么是国有企业,什么是国企的独资企业,所以为大家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国企的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 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

二、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

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三、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的主体、人数等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单一投资主体的公司,由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国家投资者应当依照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等改革原则,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与其投资主体之间不应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被投资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国家投资者基于出资者的地位,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不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指挥和干预国有独资公司的经营活动。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一般资金或资本雄厚,生产经营规模庞大,其出资数额大都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国家投资者必须在公司注册登记前,缴足其全部出资。其中,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一次性存入拟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核实资产和评估资产价值,并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

3、制定公司章程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投资者依法直接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出资人批准。公司章程是国有独资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准则,对公司和公司的出资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都具有约束力。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的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公司名称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此种类型的企业是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企业,一直以来领导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但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增强我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允许满足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进行改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盖子成功后,需要进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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